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(下稱“本辦公室”)是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83/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,在行政長官監督下獨立運作。本辦公室為《民法典》第79條第3款及第8/2005號法律(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)所指之公共當局,並行使該等法律所賦予的職權,負責監察、協調對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的遵守和執行,以及訂定保密制度、監察該等制度的實施等。

本辦公室的主要職能包括:

  • 監察協調:

    監察、協調對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的遵守和執行;接受個人資料處理的通知,並作出登記;審批許可申請和其他申請;根據申請發出意見書;頒佈關於履行通知義務的許可,包括豁免許可及以簡化方式履行通知義務的許可,簡化個人資料處理的通知及申報手續,節省行政資源。

  • 訂定制度:

    訂定保密制度,監察該等制度的實施。

  • 處理投訴:

    接受有關個人資料保護方面的查詢、投訴或舉報,開立調查卷宗對違反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的行政違法行為作出調查及處罰。

  • 宣傳教育:

    以開辦講座、講解會、研討會、課程,制作刊物、單張等宣傳品及在媒體進行宣傳的方式向公眾推廣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,令市民及負責處理個人資料的實體提升保護私隱的意識。

  • 分析研究:

對個人資料保護領域進行理論研究,不斷完善相關的制度和規定。

本辦公室的工作主要分四個範疇:

  • 法律範疇
  • 公關宣傳範疇
  • 資訊範疇
  • 行政及財政範疇

在國際及區際交流方面,自2008年起,本辦公室一直積極以觀察員身份參加“亞太區私隱機構組織論壇”和“全球私隱大會”,希望藉一系列的國際及區際交流活動,與世界各地的個人資料保護機構建立密切聯繫,加強合作,妥善處理和共同打擊跨境不法行為,以便進一步與國際社會接軌,完善澳門的個人資料保護工作。

經過多年的努力,本辦公室於2012年7月獲正式接納為“全球私隱執法網絡”及“亞太區私隱機構組織”成員。成為國際組織的成員,並與相關國際組織的成員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,可謂機遇與挑戰同在。在未來的日子,本辦公室會充分利用已具備的有利條件,繼續擴展在國際及區際上的交流合作網絡,爭取更多的國際合作機會,把澳門建成世界上成功推動個人資料保護工作的地區。
 



抱負:致力高水平個人資料保護,為社會高質量發展作出貢獻。

使命:監察、協調對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的遵守和執行,宣傳推廣個人資料保護。

信念:公平公正、高效優質、與時並進。

地址:澳門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17樓

電話:(853)28716006

傳真:(853)287161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