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個⼈資料保護辦公室(下稱本辦公室)接受及處理公私營機構舉辦《個⼈資料保護法》講解會的申請,不收取任何費⽤。
  • 講解會可以本辦公室協辦或共同主辦的⽅式進⾏,申請機構須為相關活動之主辦機構之⼀,本辦公室則為協辦機構或合作主辦機構。
  • 填寫“申請表”(下載)並核實表格內的資料正確無誤後,請加蓋印章及由負責⼈簽署作實,填妥的表格,可以下列⽅式向本辦公室提交:

a. 親臨本辦公室(地址:澳門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17樓);

b. 將書面要求郵寄往本辦公室(可寄往“澳門郵政信箱880號”,或“澳門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17樓”);

c. 將書面要求電郵至:info@gpdp.gov.mo

d. 將書面要求傳真至本辦公室(傳真號碼:28716116);

  • 《個⼈資料保護法》講解會的重點內容是介紹《個⼈資料保護法》的基本知識,不涉及具體個案的查詢和講解, 不就具體個案或操作提供實質的分析或意⾒。如機構有個案查詢或徵求本辦公室意⾒的需要,應另⾏向本辦公室作出查詢或申請。
  • 如申請機構有講解內容或活動安排⽅⾯之特別要求,請於申請表內作出說明。
  • 為跟進申請,本辦公室可能要求申請機構提供更多資料,包括機構的性質、參加者的情況、場地安排情況等等,及與申請機構進⼀步協商活動的具體安排。
  • 本辦公室⼀般會以公函正式通知申請機構最後的審批結果。

地址:澳門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17樓

電話:(853)28716006

傳真:(853)28716116